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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风机】风机投标标文规范
点击次数:1678 更新时间:2018-01-15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同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封袋正面都要求写明“在年月日(投标截止日)之前不得开封”字样,正面还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的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第4页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投标单位必须携带该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以便现场澄清之用,否则视为资料无效。

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按前第二页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